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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3043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9-06-24
标题 房贷已还一年没交房导致孩子不能就近上学。
内容 领导您好,我在金玺国际城买房,购房合同上是2018.07.30交房,由于开发商一再推迟交房,导致孩子无法在三小上学,为什么要我们承担责任?难道我们买的房不算房产吗?我们都在城里上班,我的孩子该在哪上学?我们不是监护人吗?
回复人 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19-06-28
答复内容

      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政策要求,我县依法依规制定《宁晋县2019年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》 《宁晋县2019年城区小区招生摸底公告》,规定城区新生一年级登记对象为:凡年满6周岁(截止出生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)具有城区户口或有合法房产实际在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;符合条件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、房产证明材料(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购房缴款票据、近三个月水电费缴费证明)、儿童出生证明、疫苗接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